咖啡店內談事 顧客意外摔傷 店老板該不該擔責
“開店最怕遇到怎樣的顧客,不是難纏的,也不是賴賬的,而是突然倒在店里起不來的。”有老板這樣訴苦。
事情發生在你這兒,你總得給個說法!顧客不依不饒,老板倍感委屈:這事兒和我有關系嗎?
來看看今天的案例吧,說出你的觀點。
本期案例:
曹超欠了趙云的錢遲遲未還,兩人多次商談未果。一天晚上11點左右,他們約好在孫權所開的咖啡店內面談,再次商量還款的事。面談過程中,雙方情緒較為激動,惡言相向,發生了激烈爭吵。趙云因過于激動突然暈倒,頭部重重地摔在地上。曹超見趙云倒地,一時亂了陣腳,顧自跑出咖啡店。
咖啡店的工作人員發現趙云暈倒后,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,趙云得到了救治。后經司法鑒定,趙云被鑒定為九級傷殘。趙云起訴要求曹超賠償損失20萬元,并要求咖啡店經營者孫權也承擔一定責任。(均為化名)
爭議點:咖啡店老板孫權該對這起事件承擔責任?如果要承擔,又該承擔多少比例的責任呢?
趙云觀點:事件發生在咖啡店內,咖啡店就有保障顧客安全的責任。在發生激烈爭吵時要給予適當提醒,隨時注意顧客身體的不適,及時發現異常,并第一時間采取救治措施。而工作人員在發現本人暈倒之后才撥打電話,耽誤了寶貴的搶救時間,導致傷殘,所以需要承擔責任。
孫權觀點:趙云受傷是由他和曹超的爭吵引起的,還和他本身體質有關,和咖啡店沒有直接關系,且咖啡店工作人員在發現傷者倒在地上后就撥打了求救電話。雖然咖啡店有安全保障義務,但不能苛求工作人員隨時注意顧客的表現,工作人員也沒有勸架的義務。所以我們咖啡店不用為傷者負責任。
那么,大家覺得,在這起糾紛中,咖啡店老板孫權到底要不要對這起事件負責任?如果要承擔責任,孫權要分擔多少比例的責任呢?
微言小課堂
◆核心提示
別以為咖啡店就是每天做好咖啡、甜點,招待好客人,這里還有很多“講究”。
先來搞清楚兩個問題:咖啡店的老板相對兩位顧客是什么“身份”?這個身份對應的義務又是什么?
最后讓我們想一想,咖啡店的所作所為有沒有違反他們的義務。
◆老板的“身份”:管理人與組織者
咖啡店是公共場所,和它類似的還有酒店、飯店、商場等??Х鹊昀习鍖儆?ldquo;賓館、商場、銀行、車站、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”。
不僅如此,和此類“身份”類似的還有“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”。因為這個“身份”,就要和責任承擔扯上點關系。
◆這個“身份”該做什么事:安全保障義務
至于這個關系怎么扯,大家要認識一下這個概念——安全保障義務,即在合理限度內保護他人人身、財產安全的義務。按照危險發生的不同階段,安全保障義務又體現在三方面:①危險預防義務②危險消除義務③發生損害后的救助義務。
◆給義務畫個框:合理限度內
看到安全保障義務,是不是暗嘆“咖啡店八成逃不掉責任”?不急,先給“安全保障義務”畫個框,即給“安全保障義務”定個標準:
①法定標準,某些行業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對此有專門規定;②善良管理人標準,一個誠信善良的從業者應達到的通常注意程度。
◆有無他人介入:賠償責任與補充賠償責任
如果以上都理清了,那么就看有沒有“第三者”,也就是誰直接導致了結果的發生。
賠償責任:①沒有第三人行為介入+管理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
補充賠償責任:②第三人侵權+管理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
事情發生在你這兒,你總得給個說法!顧客不依不饒,老板倍感委屈:這事兒和我有關系嗎?
來看看今天的案例吧,說出你的觀點。
本期案例:
曹超欠了趙云的錢遲遲未還,兩人多次商談未果。一天晚上11點左右,他們約好在孫權所開的咖啡店內面談,再次商量還款的事。面談過程中,雙方情緒較為激動,惡言相向,發生了激烈爭吵。趙云因過于激動突然暈倒,頭部重重地摔在地上。曹超見趙云倒地,一時亂了陣腳,顧自跑出咖啡店。
咖啡店的工作人員發現趙云暈倒后,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,趙云得到了救治。后經司法鑒定,趙云被鑒定為九級傷殘。趙云起訴要求曹超賠償損失20萬元,并要求咖啡店經營者孫權也承擔一定責任。(均為化名)
爭議點:咖啡店老板孫權該對這起事件承擔責任?如果要承擔,又該承擔多少比例的責任呢?
趙云觀點:事件發生在咖啡店內,咖啡店就有保障顧客安全的責任。在發生激烈爭吵時要給予適當提醒,隨時注意顧客身體的不適,及時發現異常,并第一時間采取救治措施。而工作人員在發現本人暈倒之后才撥打電話,耽誤了寶貴的搶救時間,導致傷殘,所以需要承擔責任。
孫權觀點:趙云受傷是由他和曹超的爭吵引起的,還和他本身體質有關,和咖啡店沒有直接關系,且咖啡店工作人員在發現傷者倒在地上后就撥打了求救電話。雖然咖啡店有安全保障義務,但不能苛求工作人員隨時注意顧客的表現,工作人員也沒有勸架的義務。所以我們咖啡店不用為傷者負責任。
那么,大家覺得,在這起糾紛中,咖啡店老板孫權到底要不要對這起事件負責任?如果要承擔責任,孫權要分擔多少比例的責任呢?
微言小課堂
◆核心提示
別以為咖啡店就是每天做好咖啡、甜點,招待好客人,這里還有很多“講究”。
先來搞清楚兩個問題:咖啡店的老板相對兩位顧客是什么“身份”?這個身份對應的義務又是什么?
最后讓我們想一想,咖啡店的所作所為有沒有違反他們的義務。
◆老板的“身份”:管理人與組織者
咖啡店是公共場所,和它類似的還有酒店、飯店、商場等??Х鹊昀习鍖儆?ldquo;賓館、商場、銀行、車站、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”。
不僅如此,和此類“身份”類似的還有“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”。因為這個“身份”,就要和責任承擔扯上點關系。
◆這個“身份”該做什么事:安全保障義務
至于這個關系怎么扯,大家要認識一下這個概念——安全保障義務,即在合理限度內保護他人人身、財產安全的義務。按照危險發生的不同階段,安全保障義務又體現在三方面:①危險預防義務②危險消除義務③發生損害后的救助義務。
◆給義務畫個框:合理限度內
看到安全保障義務,是不是暗嘆“咖啡店八成逃不掉責任”?不急,先給“安全保障義務”畫個框,即給“安全保障義務”定個標準:
①法定標準,某些行業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對此有專門規定;②善良管理人標準,一個誠信善良的從業者應達到的通常注意程度。
◆有無他人介入:賠償責任與補充賠償責任
如果以上都理清了,那么就看有沒有“第三者”,也就是誰直接導致了結果的發生。
賠償責任:①沒有第三人行為介入+管理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
補充賠償責任:②第三人侵權+管理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
標簽: 店老板 咖啡店 顧客